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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用轻骑牌和HUYOSUNG牌摩托车。济南轻骑大韩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致力于产品品质的提升,并以完善快捷的售后服务保障您安全舒心地骑乘。详细阅读本手册的内容将有助于您正确地使用和保养您的摩托车。


您购买摩托车后,请在销售商处或其指定的服务店办理保修手续,用户档案联和销售商联交给保修单位,同时请您妥善保管本手册和购车发票,这是您享受保修服务的凭证(具体保修项目请参阅《摩托车三包细则》)。


您正式使用摩托车前,还应该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和保养摩托车。使用纯正机油和配件是保障摩托车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为了使您的摩托车保持完好的骑乘状态,请您坚持选用济南轻骑大韩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厂配件以及公司出品的摩托车专用机油。


您在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4006-586-117 或登录网站:www.qqkrmotors.com



摩托车三包细则


济南轻骑大韩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轻骑牌和HUYOSUNG牌摩托车。


1、三包原则:

因材料、生产制造等环节产生的质量问题,本公司将按照三包规定中标明的期限及条件给予保修,保修期限自车辆购买之日起计算,以购车有效发票为准。


2、三包期限:

发动机汽缸容积 三包期限标准 备注
购车时间标准  行驶里程标准

时间和里程超过其中任何一项,

三包即告失效。

200CC(含)以上 2 年以内  20000 公里以内 
200CC 以下 1 年以内  10000 公里以内


3、三包范围:

3.1 发动机气缸容积 200CC(含)以上摩托车


三包期限   分类   配件范围
2 年以内或 20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车架、前后车圈、平叉、液压刹车、油箱(焊接质量)、吊架、车把
发动机部分 箱 体、曲轴、变速机构(变速齿轮、变速轴、变档拔叉及轴)、磁电机、机油泵、化油器、发动机边盖
电喷部分 水温传感器、喷油嘴、油泵、调压阀体、氧传感器、M3A 模块、水温传感器、缸头温度传感器、燃油气泡过滤器



三包期限   分类   配件范围
2 年以内或 20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车架、前后车圈、平叉、液压刹车、油箱(焊接质量)、吊架、车把
发动机部分 箱 体、曲轴、变速机构(变速齿轮、变速轴、变档拔叉及轴)、磁电机、机油泵、化油器、发动机边盖
电喷部分 水温传感器、喷油嘴、油泵、调压阀体、氧传感器、M3A 模块、水温传感器、缸头温度传感器、燃油气泡过滤器
1 年以内或 10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消音器、前后鼓刹、 前后减震 、中心支撑、 启动杆、变档杆、踏杆、车座、侧支撑、前后脚踏
发动机部分 缸头组合、活塞、汽缸配气系统(气门、气门摇臂、气门摇臂轴、凸轮轴)、离合器(不含摩擦片)、启动电机
6 个月以内或 5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油箱开关、大链轮、计速器、闸把座、前后灯具、后衣架、外胎、拉筋线、轴承、小链轮
发动机和电器件 正时链条、手把开关、仪表总成、锁具、电瓶、继电器、稳压器、高压包、点火器、喇叭、闪光器、蜂鸣器、传感器、金属接头
备 注:以上各栏所示的三包期限,超过其中一项,“三包”即告失效。



3.2 发动机气缸容积 200CC 以下摩托车


三包期限 分类   配件范围
1 年以内或 10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车架、前后车圈、平叉、液压刹车、油箱(焊接质量)、吊架、车把
发动机部分 箱 体、曲轴、变速机构(变速齿轮、变速轴、变档拔叉及轴)、磁电机、机油泵、化油器、发动机边盖
电喷部分 水温传感器、喷油嘴、油泵、调压阀体、氧传感器、M3A 模块、水温传感器、缸头温度传感器、燃油气泡过滤器
1 年以内或 5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消音器、前后鼓刹、 前后减震 、中心支撑、 启动杆、变档杆、踏杆、车座、侧支撑、前后脚踏
发动机部分 缸头组合、活塞、汽缸配气系统(气门、气门摇臂、气门摇臂轴、凸轮轴)、离合器(不含摩擦片)、启动电机
6 个月以内或 3000 公里以内 车体部分 油箱开关、大链轮、计速器、闸把座、前后灯具、后衣架、外胎、拉筋线、轴承、小链轮
发动机和电器件 正时链条、手把开关、仪表总成、锁具、电瓶、继电器、稳压器、高压包、点火器、喇叭、闪光器、蜂鸣器、传感器、金属接头

备 注:以上各栏所示的三包期限,超过其中一项,“三包”即告失效。



3.3 约束条件


3.3.1 三包有效期以购车时间或行驶里程为准,扣除修理、无配件待修和不可抗力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最后一天为法定假日的,以次日为限;发现自行调整里程表显示的,按满三包里程计算。


3.3.2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三包超期的,视同用户自动放弃三包权利。


3.3.3 用户申请三包服务时必须具备有效凭证,即购车发票、保修证等。


3.4 属于以下范围的配件不予三包:

塑料元件、玻璃元件、橡胶元件、纸质元件、油液类、标准件、正常磨损消耗件和附属件。如:塑料外观件、空滤器组件、导流罩、贴花、灯泡、火花塞、内胎、链条类(正常磨损)、链轮类(正常磨损)、活塞环、辐条、摩擦片、保险丝、刹车蹄块(片)类(正常磨损)、内外胎(正常磨损)、皮带(正常磨损)、护栏、尾箱、挡风玻璃组件、保险杠、脚踏皮、各类垫片、轴件、油封、货架(筐)、机油滤芯、汽油滤芯、密封垫及油品等。


3.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三包:


3.5.1 购车时间或行驶里程中有一项超过三包期限的。


3.5.2 由于未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保管、维护而造成损坏的。


3.5.3 用户自行拆装、修理、改装导致性能故障的。


3.5.4 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因管理、仓储、运输不善造成包装破损、零部件缺损、锈蚀、变质、变形而损坏的。


3.5.5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3.5.6 因过度或超载使用造成的损坏。


3.5.7 未使用指定配件和油品,因使用劣质品而造成的损坏。


3.5.8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三包期失效的。


3.5.9 涂改、伪造三包凭证的。


3.5.10 可以认为在性能上无影响的主观感觉现象,如声音、振动、误差等。


本公司特别提示销售商和用户:在销售和使用轻骑牌和HUYOSUNG牌摩托车的过程中,应认真阅读和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本公司认为销售商和用户在销售和使用摩托车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使用说明书及三包规定的全部内容。